退伍士兵考研专项计划: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解读(三)退役安置关键信息,注意了!




2022-06-08 04:01:07
作者:gon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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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置

1.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2.定向考录。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专武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退伍士兵考研专项计划,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拿出招录培养计划的20%,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3.入学复学。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或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退伍士兵考研专项计划,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入学。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才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才选拔的,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复学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10分;高校在综合奖学金(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评先上优先。批准入伍的高校学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考上军校、直接提干、晋升军士的退伍士兵考研专项计划,在河南省“三好学生”评选表彰中优先评选,不受名额限制。

4.升学优先。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扶持就业。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退役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6.复工复职。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退伍士兵考研专项计划,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濮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退伍士兵考研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