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机械考研:吉林大学机械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2022-07-08 07:01:09
作者:gong2022
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吉林省相关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稳妥做好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吉林省相关工作部署和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全面论证、统筹规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严格监管、强化保障、优化服务,确保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办法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强化各项风险研判与防范,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三、组织管理(一)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三)考试命题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考试试题。(四)考试小组工作职责:考试小组具体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考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网络远程考核工作。(五)技术保障小组工作职责:确保网络远程考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考试教师,开展网络考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六)疫情防控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准备临时隔离室,考试场地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七)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的要求,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以及网络安全资格审查。(八)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对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命题教师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须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四、考试方式和内容(一)考试方式根据吉林省和我校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考生和我院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二)考试要求1.每位考生的考试(含初试科目、复试内容)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考试全程录音录像。2.考试教师要认真准备考试考核内容,充分了解考生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3.在考试过程中,考试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4.考试结束后吉林大学机械考研,公布考试结果并通知考生。5.我院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试试题及答案、资格审查记录、录音录像材料、考试记录、考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存档。被录取考生的答卷保留三年。

未被录取考生的答卷和其他相关材料保存一年。(三)考试主要内容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及复试考试的形式和内容,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核内容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吉林大学机械考研,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五、工作内容及要求(一)科学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确保各项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明确工作方法路径,确保采取的措施扎实、有力、有效。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学科分为若干小组,分别为:力学考试小组、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考试小组、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考试小组、机械电子工程考试小组、工业工程考试小组。各小组的考试工作要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考试相关规定由组长组织完成。(二)提前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准备1.学院平台选用:钉钉和腾讯会议。2.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3.提前与每位上线考生取得联系,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考试条件。4.考试三天前,对考生进行模拟演练。5.考试一天前吉林大学机械考研,对所有考生进行一次网络资格审查,并进行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应知应会、熟练掌握。6.对每位考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确定参加招生考试工作人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考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四)命制网络远程考试试题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考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做好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

所有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试题、答案及《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五)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和材料接收工作已完成。统考考生须通过邮件提供如下照片或扫描件:1.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4.应届毕业硕士生研究生证原件;5.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申请考核制考生可暂不提供);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6.“博士报名信息简表”;7.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原件;8.《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16:00前接收邮箱:337116592@qq.com邮件命名:专业(研究方向)+姓名。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简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4.不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六)全力提供各项保障1.学院将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保障。2.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等,确保考生充分了解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等相关安排。3.强化人文关怀和兜底保障,着重加强对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4.提前评估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七)稳妥处置应急响应学院结合国家、省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和网络考试风险点,针对性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领导重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对策措施到位、责任分工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促落实到位、防控成效到位”,确保复试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八)强化招生监督检查所有参与考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须与我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签订《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并妥善保管三年。

学院考试监督小组在考试期间对学院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失职渎职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六、录取工作(一)按照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满分400分,包括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复试成绩100分。考试成绩低于2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七、信息公开公示(一)在学院网站公布招生考试工作办法。(二)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成绩、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三)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考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录取结果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纪委申诉电话:0431—85094806;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5764。八、违规处理(一)我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博士招生考试工作。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四)招生工作中,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五)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九、工作纪律要求我院以维护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牢牢守住考试安全这条底线,加强对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第一责任人对本院博士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我院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十、工作日程安排(一)5月31日前完成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考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1.5月25日完成资格审核。并公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2.5月26日第一次模拟演练。3.5月28日第二次模拟演练。4.5月29日组织考试工作。5.5月31日完成网上公示。(二)6月5日前,学校统一公布本硕博贯通培养、硕博连读以及申请考核制的拟录取名单。(三)6月5日前,制定并上报统考的考试录取工作办法至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向考生公布。(四)6月8—10日,再次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未被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及其他未报名考生可再次进行统考网上报名,缴费及网上确认。(五)6月11—18日吉林大学机械考研,由学校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网络远程外国语考试。(六)6月19日,由招生办公室划定少民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外语合格分数线。(七)6月20—26日,完成普通招考网络远程考试。(八)6月27—30日,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九)7月10日前,调档审查。(十)7月16日前,招生办公室最后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十一、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20年5月23日

吉林大学机械考研

吉林大学机械考研

吉林大学机械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