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考研分数线:三峡大学2022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已公布!




2022-07-05 15:06:03
作者:gon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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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会计(MPACC)、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三峡大学考研分数线,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我校不接收少骨生计划调剂考生。

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生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

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三峡大学考研分数线,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1.招生学院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等。

2.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不一致的、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3.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学院。

4.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三峡大学考研分数线,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七、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19日-4月5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如第一批复试期间有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9日-4月15日。

(二)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按学院指定缴费方式缴纳复试费。在我校财务处网上缴费的,缴费操作办法见

附件1:三峡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操作办法.doc。

(三)复试资格审核

请考生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招生学院指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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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试准考证(如遗失,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最后学历为本科或专科阶段)成绩单;

6.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其证明材料(如科研成果或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7.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8.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本人及在职单位需签字盖章;

9.若为退役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10.已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和《知情承诺书》;

(四)少骨生和退役生复试

少骨生和退役生初试成绩达到普通计划考生国家分数线的,由学院组织综合素质考核,复试合格者予以录取。其他考生由研究生院组织综合素质考核,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加试由相关学院完成。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八、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下称“双少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供三方定向就业合同(见

附件2: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doc)、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yzb@ctgu.edu.cn。除身份证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寄达研招办。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送交我校研招办审核(信息技术中心楼J-1519)。

特别说明:由于教育部享受照顾政策名单尚未公布,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先安排复试,待教育部名单公布后,再落实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已录取推免生,占学院招生总计划,其计划单列。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专业三峡大学考研分数线,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二)录取办法

1.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b)%+复试成绩*b%(学院可根据学科情况自定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在30%-50%)。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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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是否录取由招生学院自主决定,并在实施细则中说明;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于4月30日前提交给招生学院。

三峡大学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需空腹),并将体检缴费凭证上交给录取学院存档备案。体检费为172元/人,只支持现金或银行储蓄卡缴费,不受理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四)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定向硕士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三峡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入学核查

1.身份核查:对入学新生再次进行“两识别”、“四比对”,严格核查报到学生与初试、复试考生是否为同一人,若有不一致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学历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专业核查:必要时,学院可再次组织复试,对复试成绩差别较大的考生进行重点核查,若有不诚信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少骨生复试录取办法、退役生复试录取办法。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后的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2)第一批复试全部结束后,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排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并说明情况。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3)第二批复试前公布招生计划调整情况。

(4)第二批复试全部结束后,公示第二批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公布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2.招生学院公布信息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缺额人数等)、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