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考研:汕头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06-28 16:04:18
作者:gong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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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汕头大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 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 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 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 资助的公立大学。学校坐落在海滨城市汕头的 西北区,学校占地面积 1920.18 亩,建筑面积 44.84 万平方米。 汕头大学得到著名爱国人士 及国际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相助,李嘉诚 基金会对汕大(包括长江商学院)承诺捐款逾 62 亿港元。不仅如此,李嘉诚先生还为汕头大学 的建设和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充分显示出 李嘉诚“造福桑梓”的高尚情怀和对国家教育重 要性根深蒂固的坚定信念。 汕大有国家重点 学科 个,设置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级学科点覆盖数,我校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5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84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个汕头大学考研,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个,广东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 个,广东省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个、广东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个,教育部2007 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个(工商管理、艺术设计、法学、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 广播电视新闻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11 门汕头大学考研,教育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门,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 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广东省重点专业 个(临床医学),开设七年制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形成了从 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现 有教职工1540 人,全日制在校生10056 万多人。汕大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商 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 学院、研究生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 (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学校已建成一批既能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又能直 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科研机构,主要有国 家教育部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分子肿瘤 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 验室、数字信号与图像处理技术重点实验室、 感染病与分子免疫病理重点实验室、结构与风 洞重点实验室、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粤台企 业合作研究院等。图书馆全面实行电脑化管理, 并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的数字图书馆。医学院有 五所附属医院,有 5523 张病床,其中第一附属 医院荣膺“全国百佳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为 医学生提供良好的医疗实践机会。 在李嘉诚 基金会的支持下,学校积极扩展学术交流和合 作。诺贝尔奖获 得者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詹姆斯•莫里 斯、莫言,以及丘成桐、潘毓刚等一批世界级 大师和知名学者被聘为我校名誉、客座或兼职 教授,并莅校开设课程讲座,开阔学生学术视 野。我校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 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的近 20 所大学 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制订并实施 了本科生、研究生交流计划。

学校围绕“有志、 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 本,进行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 的创新,并计划全新兴建的医学院将开展全球 最前瞻的生命科技教学课程。2001 年起,汕头 大学在李嘉诚基金会支持下,学校全面启动以 国际化为导向的改革工程,聘请外籍人才担任 执行校长、副校长、院长等职务,在课程、教 学、资源管理及人事制度进行具典范意义的全 方位教育改革探索,诸多改革经验已得到国家 的肯定、支持和推广,被李岚清同志高度评价 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 2012 年,教育部、 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决定三方共建汕头大学, 支持汕头大学继续深化改革,建设成为一所国 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2015 日,由汕头大学和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的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获教育部批准筹建。 大人不负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李嘉诚先生所望,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营造了一个培养 跨世纪人才的良好环境,奠定了持续发展的良 好基础。汕头大学将致力于建设成具现代大学 的优质管理体制和卓越教育,国内先进、国际 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我校2018 年面向全国拟 招收硕士研究生900 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 育部下达的为准)。

欢迎广大应届本科毕业生 和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踊跃报考。 报考条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 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 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 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 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 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 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成绩证明给我 校研究生学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 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 各专业(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 1002 开头)要求考 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 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 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 接受医学检验专业考生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 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 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 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到2018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和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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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和护理硕 士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报名时 已获得或入学前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格证书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 位(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可以报考临床医 学的学术学位。报名时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的 考生务必在报考备注中注明进入规 培的时间及专业,以便招生单位核查。我校临 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 培养模式。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 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 科学和麻醉学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 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 (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 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 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 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 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 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 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 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 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 毕业证书和学位 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 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报考临 床医学的学术学位。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 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汕头大学考研, 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 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请 查看《汕头大学 2018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章程》。 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 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 (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 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广东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 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10日至 10 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 27日,每天 9:00-22:00。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 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 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 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 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在规定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 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 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 址:)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 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 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 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 填写。

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网报时毕业学校 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取 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均须严格按国家承认学历信息 填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 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2017 日至11 11日(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 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汕头大学考研,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 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 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 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东 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 网上报 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初试、复试及体检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 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 14:00-17:00。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 一般为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一天下午:外国语;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 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 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 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 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供报考临床医学专业 学位的考生使用)。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 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 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 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 合(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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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 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 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 组织编制。西医综合(供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 位及基础医学的考生使用)为自命题科目,西 医综合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 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份开始。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 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 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 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 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 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 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 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 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 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 硕士)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 2018 年工商管 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表》,学术型 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 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 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 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 试资格。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 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 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成绩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并结合 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 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 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 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 复印件递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录取 1.我校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 2018 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 以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 根据 2018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 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 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 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 新生应按时报到。

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 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 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 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 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 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 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金、学费及其他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 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文件要求,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 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所有 全日制专业:8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 8000 元/生/学年。 学制 除法律硕士(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外,所有专业学制3 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另 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奖助学金(非医学专业) 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 16000 元的奖助学金。包括: 1.国家助学金:标 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覆盖面 100%,有固定工资 入者除外。

2.学校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 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每生每年 8600 元;第二学 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各培养单位评定, 一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 元,比例为30%;二等 的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比例为 70%。有固定工 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 3.“三助”岗位津贴:每一 学年,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三助” 岗位机会,每月津贴300-500 其他1.国家 奖学金:2 万元/学年(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 指标,比例约占在校生数的3%)。 2.优秀新生奖 凡毕业于与“985”或“211”院校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院校、网 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 本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定向就 业、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 为:一等奖 8000 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985”院校); 二等奖:5000 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汕 头大学)。 3.单项业绩奖励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奖助学金(医学专业非定向就业类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 外):8000 元/年/生(其中含国家助学金 6000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 7440 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一等的标准为 8000 元/年/生,比例为 30%; 二等的标准为 7200 元/年/生,比例为 70%。

3.“三助”岗位津贴:每一学年,学校为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提供 “三助”岗位机会,每月津贴 300-500 4.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按 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指标,比例约占在校 生数的3%)。 5.定向就业类别和人事档案没 有转入医学院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奖助学金评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 243 号汕头大学研 邮编:515063电话:(0754 86502424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 Email o_yzb@stu.edu.cn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 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 22 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 515041 o_yjshb@stu.edu.cn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 门: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2017Shantou University